《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制定目的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助企纾困力度,帮助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和缴存人共同渡过难关,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建金〔2022〕45号),结合揭阳实际情况,疫情期间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特制定本《通知》。
二、问题解答
(一)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无法及时汇缴住房公积金的,如何处理?
答:可按规定申请缓缴2022年6月至12月期间的住房公积金,但企业需在缓缴期限到期后进行补缴,且按照缓缴期间应缴的金额进行补缴,2023年1月起恢复正常缴存。
(二)企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交什么资料?
答:《阶段性缓缴住房公积金申请表》(可在市公积金中心网站--下载中心下载,内容需明确补缴时间、方式,一式两份)、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到哪里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
答:可到市政务服务中心、普宁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窗口或惠来、揭西管理部业务窗口提交资料申请。
(四)经批准缓缴的企业,缓缴期间该企业职工办理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是否受影响?贷款时能否视同连续缴存?
答:不受影响。视同连续缴存,但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需满足缓缴前已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补缴缓缴期间住房公积金的,视为正常缴存。
(五)“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缴存人,在2022年12月31日前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进行罚息,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该阶段性政策的实施对象主要是指?
(六)“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缴存人,在2022年12月31日前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进行罚息,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该阶段性政策是否需要缴存人申请?需要提交什么资料?
(七)本次租房提取政策修订,主要变化有哪些?
答:按照我市原租房提取政策,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缴存人家庭在本市范围内无房产的,可提取本人近一年汇缴额的50%且最高不超过5000元用于租房。本次修订后,一是将原来的5000元提升至6000元,夫妻两人可提取12000元,提升幅度20%;二是提取额度不受本人最近一年汇缴额限制,更好地满足疫情期间缴存人支付房租的实际需求。
(八)申请租房提取需要提交什么资料?
答:不动产部门开具的本人及配偶工作所在地的无房证明、《揭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承诺书》、本人身份证、广东省内我市任一住房公积金归集行一类银行卡、结婚证(已婚需提供)。
(九)一年内已申请过租房提取,这次还能申请吗?
答:不能。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频次为一年一次,两次提取需间隔一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