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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齐鲁公证处办理首笔“公积金继承+提取”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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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齐鲁公证处点赞!没有想到我到公证处不仅领取到了继承公证书还直接领取到了公积金,真的太方便啦!”作为山东省济南市齐鲁公证处(以下简称“齐鲁公证处”)首笔“公积金继承+提取”业务的受益人,李阿姨对推出的这一“公积金+公证”联办模式赞不绝口。

李阿姨的丈夫高叔叔去世后遗留有一笔住房公积金需要继承提取,高叔叔和李阿姨的家庭关系比较简单,继承人只有李阿姨和女儿。女儿在北京工作且非常繁忙,其办理完放弃继承公证后,后续的公积金继承公证和公积金的领取都需要李阿姨自己完成。考虑到李阿姨年纪大且腿脚不太方便,公证员在为李阿姨办理公证时,向其推荐了齐鲁公证处推出的“公积金继承+提取”业务。11月16日,李阿姨在公证处不仅领取到了继承公证书还领取到了继承的公积金。

在传统的公积金继承业务模式中,继承人首先要到公积金中心或银行调取公积金明细,随后到公证处办理公积金继承公证,待公证处出具继承公证书后再到公证处领取继承公证书,最后还要带继承公证书到公积金中心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继承人在公积金中心和公证处来回跑多次。

现在,齐鲁公证处与济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合作开启了“公积金+公证”的联办模式,真正实现了一件事、一链办。继承人拿到公证书后,不必再去公积金中心,公证处会在系统内一键提取公积金继承提取所需资料,并代公积金中心认证申请人身份信息,受理公积金继承提取申请。当事人只需要进公证处一家门,便可以实现“公积金继承+提取”,完成公积金继承过程中的公积金查询、公积金继承公证和公积金提取的办理。该项服务除收取正常继承公证费外,不额外收取任何其他费用,真正实现了便民、为民、利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