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鹤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

市直青年人才公寓(一期)租住申报的通知

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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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鹤壁市市直青年人才公寓(一期)租住申报的通知

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满足我市市直青年人才的住房需求,为青年人才干事创业提供有力保障,不断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按照《鹤壁市市直青年人才公寓租赁管理暂行办法》,现就市直青年人才公寓(一期)租住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房源情况

鹤壁市市直青年人才公寓(一期)位于鹤壁经济技术开发区兴鹤大街和松江路交叉口融广春天小区9号楼,183套,单套面积60㎡左右。配备家具家电,满足基本生活需要。

二、申请对象及条件

(一)申报对象

2018年7月1日以后,在我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参加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在市属国有企业单位参加工作的正式工作人员,以及经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市人社局认定的我市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人才;青年人才夫妻双方均符合入住条件的,只能由一方提出申请。

(二)申请条件

申请承租市直青年人才公寓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三)申请人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在鹤壁市区内(包括开发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下同)无自有住房,未承租保障性住房且未享受相关保障性住房货币补贴;年龄在45周岁(含)以下,具有教育部承认的全日制本科(含)以上学历。

1.经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市人社局认定的我市高层次人才或在从业领域贡献突出、急需紧缺人才,可适当放宽申请条件。

183套!鹤壁市市直青年人才公寓租住开始申报

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均未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三、申报需提交资料

1.《鹤壁市市直青年人才公寓承租申请表》(附件1);2.《信用承诺书》(附件2);

3.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需提供单位出具的在编在岗证明,市属国有企业人员需提供聘用劳动合同;

5.配偶、未成年子女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高层次人才证书复印件。

其中,第1至4项为必备材料。

四、租金标准

租金每月7元/㎡。

五、申报程序

(一)报名、初审(2025年3月10日—3月25日)

申请人如实填写《鹤壁市市直青年人才公寓承租申请表》和《信用承诺书》。市直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统一对提交资料进行初审、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填写《鹤壁市市直青年人才公寓承租申请信息汇总表》(附件3)并经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加盖公章后报至市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智慧鹤壁538房间,电话:3338192,3316799)。

(二)复核审批(2025年3月26日—4月6日)

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牵头,召集人社、自然资源和规划、民政、公安、住建等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经集体研究后提出审批意见。

(三)公示(2025年4月7日—4月13日)

符合申报条件人员名单由市住建局在官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四)抽签选房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市住建局通过公租房信息系统进行抽签选房,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会同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选房结束后,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向中签者单位发放入住通知。

(五)入住。

凭入住通知,市房产所与申请人签订租赁合同,缴纳租金、押金及相关费用后,办理相关入住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未办理的,取消承租资格,5年内不再受理其青年人才公寓入住申请。

六、注意事项

市青年人才公寓目前分为一期(融广春天)和二期(盛弘朗庭),本次申报的为一期房源,请申报人员结合工作生活实际情况进行申报,一期申报成功的后期不再调换房源。